二、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元凭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外洋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质料、外洋院校发表的学位证书或结业证书、外洋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学习证明质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外洋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履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收支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今天教育部官网通告从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领事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总的来说这个通告的公布可以淘汰管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环节为留学生省去了不少贫苦可是学位认证还是必须的哦结业证结果单等质料一定要生存好~
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凭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一、详细内容如下: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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